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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   审核人:    信息来源: 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8-02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5号)以及江苏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为满足教师暑期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需要,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暑期教师研修专题,提供优质研修资源,供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网络自主选学使用。现将研修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内容,组织全体教师全面深入学习,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增强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担当。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学习“时代楷模”中的教师典型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模范、做模范。

3.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科学素养等方面学习资源,组织引导教师自主开展学习,助力教师拓宽科学视野,提升教书育人能力。

4.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引导教师针对不同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自主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教学资源,丰富教师的学科内涵,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学习方式

1.注册平台。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教师按照平台要求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完成注册。该信息将用于记录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请认真填写。

2.自主选学。教师登录后浏览并按需选学课程资源。专题为各级各类教师提供8门课程,其中课程一至七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课程八结合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师不同需求设立,教师结合自己的任教学段进行学习。

3.学时认定。完成本次专题研修可获得10学时及电子学习证书。其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必修课,全部学完认定1学时。课程二至七,每门课程应至少完成1学时(在该门课程内完成若干内容、累计不少于45分钟的学习后可获得),第八门课程应至少完成3学时(在相应课程内完成若干内容、累计不少于135分钟的学习后可获得)。学时累积到达上限后,可继续学习,平台将持续记录学习时长。8月31日后,教师可进入平台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三、相关要求与说明

1.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暑期教师研修作为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将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

2.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全面理解把握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研修的组织落实,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暑期教师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引导教师参与暑期教师研修。暑期研修在线学习需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在这之后将无法继续学习,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及时了解本部门(学院)教师研修进展情况。

3.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统筹协调,做好暑期教师研修与计划内各类教师培训的衔接,将暑期教师研修课程纳入各类教师培训的课程体系,把教师参与暑期教师研修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4.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加强暑期教师研修总结,积极发掘并宣传推广典型案例,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学习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2022年9月4日前将本部门(学院)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工作总结报送至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研修管理科(行政楼525室),电子文档发送到spzx@ycit.cn。

5.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客服电话(4008757650)进行咨询,或联系校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研修管理科高老师(88168252)。

特此通知。

附: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高教教师篇】

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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