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我校师资队伍的国际化视野,提升我校师资队伍国际竞争力,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教师境外研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1.优先选派师德高尚、教科研业绩突出的中青年教师。
2.教师的境外研修内容应有利于所在教学、科研单位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
3.教师境外研修须与学校签订为期3年的服务协议。
4.已有境外研修经历的教师,回校工作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再选派。
二、研修类别及要求
2023年我校教师境外研修类别为国省资助、院部资助、自筹经费。
1.国省资助项目
国省资助项目共有三类:国家留学奖学金、省政府留学奖学金、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境外研修项目。
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进行遴选推荐。
2.院部资助、自筹经费申报条件
(1)在校工作2年以上,原则上年龄50周岁以下,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访学单位原则上应为综合排名位列世界前5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最新排名为参照),或相关研究领域位列世界前200强(参照最新ESI、QS学科排名)。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拟申报教师个人填写《盐城工学院境外研修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各部门、单位推荐。院部党政联席会确定拟推荐人选及资助类型,填写《2023年境外研修拟派出计划汇总表》(附件2)。
3.材料提交。12月1日前,各院部提交纸质材料《2023年境外研修拟派出计划汇总表》及教师个人《盐城工学院境外研修申请表》(含佐证材料)盖章报送行政楼525,电子版发送至spzx@ycit.cn。
四、注意事项
1.因教师境外研修需提交外语水平证明、邀请函获取等准备工作,审批手续较复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做好通知的宣传工作。
2.《2023年境外研修拟派出计划汇总表》应包括本院部2023年拟境外研修的全部教师,表中涉及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教师赴合作高校研修的请单独注明。原则上,不在计划内的教师不再派出,计划上报后不再变更。
3.教师境外研修计划应当年使用,即列入2023年研修计划的教师,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出境研修。国省留学项目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4.由于疫情原因,已列入2022年研修计划但未按期访学的老师,如需延期至2023年访学,请一并列入《2023年境外研修拟派出计划汇总表》,如研修信息有变更的老师请重新提交《盐城工学院境外研修申请表》。
特此通知。
附件:1.《盐城工学院境外研修申请表》
2.《2023年境外研修拟派出计划汇总表》
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