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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2311”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人才办   审核人: 周临震   信息来源: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5-10-11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盐城工学院“2311”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盐工发〔2018〕18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第二批“2311”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黄海创新团队(3个):

王 伟 王如刚 赵永亮

黄海学者(6人):

王文广 刘双宇 齐志涛 沈友娣 张勤芳 阚加荣

黄海精英(9人):

仓辉 叶磊 李亮 李锋 李静 张峰 张飞 陈桂香 罗婷

黄海新秀(24人):

王旺霞 王珏 王前进 王慧 田红艳 成剑波

刘阳庆 刘艳 孙开涌 孙林 李子银 李振 杨磊 宋苗苗 张从林 张丽 张瑞 陈健 冒海燕 聂庆 黄旭娟 蒋善超 樊永胜 戴海璐

二、考核内容

学校对培养对象实行中期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管理机制,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等。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1.按照《盐城工学院“2311”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培养对象认真填写《盐城工学院黄海系列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附件1、附件2,一式一份),同时附本人培养期内取得的论文论著、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证明材料需有封面、目录,且单独装订成册。于10月20日(周一)前送至相关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相关学科教授为主体的期满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应不少于5人),负责组织本部门黄海新秀汇报答辩,根据其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给出部门考核等次,并做好本部门黄海精英、黄海学者及创新团队考核材料审核工作。10月27日前,将学院签署意见以及专家签名的《考核表》及《盐城工学院黄海系列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汇总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601室东),同时将《考核表》《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到rsc@ycit.cn。

3.学校成立考核工作组,负责全校黄海系列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学校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黄海精英、黄海学者及创新团队负责人汇报答辩,根据目标责任书所列要求,结合部门审核/考核意见,对所有培养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形成期满考核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1:盐城工学院黄海系列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学院意见表)

附件2:盐城工学院黄海系列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学院专家组意见表)

附件3:盐城工学院黄海系列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人才办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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