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盐城工学院“2311”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盐工发〔2018〕18号)和《关于做好第二批盐城工学院“2311”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做好第二批“2311”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黄海创新团队(3个):
王 伟 王如刚 赵永亮
黄海学者(6人):
王文广 刘双宇 齐志涛 沈友娣 张勤芳 阚加荣
黄海精英(9人):
仓辉 叶磊 李亮 李锋 李静 张峰 张飞 陈桂香 罗婷
黄海新秀(24人):
王旺霞 王珏 王前进 王慧 田红艳 成剑波 刘阳庆 刘艳 孙开涌 孙林 李子银 李振 杨磊 宋苗苗
张从林 张丽 张瑞 陈健 冒海燕 聂庆 黄旭娟 蒋善超 樊永胜 戴海璐
二、考核内容
学校对培养对象实行中期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管理机制,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等。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1.按照《盐城工学院“2311”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培养对象认真填写《盐城工学院黄海系列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附件1,一式一份),同时附本人培养期内取得的论文论著、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于10月9日(周三)前送至相关教学单位(部门)。
2.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相关学科教授为主体的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应不少于5人。考核小组针对培养对象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给出部门考核等次,10月16日前将签署意见以及专家签名的《考核表》(附件1)及《盐城工学院黄海系列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上交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601室),电子档发送至rsc@ycit.cn,联系电话:88298600。
3.人事处、人才办汇总相关材料后报送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考核对象目标责任书及其总结报告进行考核(黄海学者、创新团队须汇报答辩),确定中期考核等级,并将考核结果和建议反馈给培养对象及其所在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1:盐城工学院黄海系列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
附件2:盐城工学院环海系列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人才办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