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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吴晓静   审核人: 沈晓梅   信息来源: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4-05-23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实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333工程”)意见的通知》(苏人才〔20242号)、《关于开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4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1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1. 全职在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专业技术人才。

2. 第七期“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9681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9731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97811日以后出生。

3. 支持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不作为选拔对象。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入选过两期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支持期内的省“333工程”双创计划“紫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特聘教授”“特聘医学专家“青蓝工程”“教学名师”“苏教名家”等省级人才计划不得申报。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师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其他选拨条件按照省委人才办通知执行。

二、推荐名额

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名额:每个学院、部门各类别可推荐1人。

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名额:每个学院、部门可推荐不超过2人。

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选拔重点

1. 基础研究和承担重大战略任务人才。注重选拔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承担省级以上重大基础研究、重大成果转化和“卡脖子”技术攻关的人才。

2. 重点学科人才。聚焦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发展,注重选拔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软件、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机器人、通信、海洋和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人才。省产业科创顶尖人才可推荐 1 名团队成员申报“333 工程”二、三层次,不占用所在单位指标。

3. 优秀青年人才。加大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明确青年人才入选比例。第一层次 1973 1 1 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 15%;第二层次 1983 1 1 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 20%;第三层次 1988 1 1 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 30%。资助期满的国家级人才,符合青年人才申报条件的,不占用所在单位申报指标。

四、选拔程序

申请人填写《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拔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申报人员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均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3.第七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A3纸)一份。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463日前将申报对象《申请书》、附件材料、推荐人选汇总表等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6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送至rsc@ycit.cn ,邮件名称为:学院+申报人姓名+333工程。

联系人:吴晓静 董学兴

联系电话:0515-88298600 88168891

特此通知。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

 202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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