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人事处(通知)
盐工人〔2022〕60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攻读博士研究生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攻读博士研究生审批、请假等相关事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坚持突出重点、学用一致、控制比例、先审批再就读的原则。
2、经审批同意并考取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及时将入学通知书复印件、《盐城工学院教职工博士研究生进修情况登记表》交人事处师资科备案,并签订服务合同。
3、已经备案、签订服务合同的博士进修人员,接到就读学校到校学习的日程安排通知后,按照要求填写《盐城工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脱产进修请假审批表》、提供相关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
4、各学院、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做好进修教职工的教育引导、考勤考核等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