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职工如实填写《盐城工学院人事处印章使用审批单》,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2.教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和《审批表》到人事科办理在职证明(行政楼615室);劳资科开具收入证明(行政楼601室);
3.出国用证明材料,需提供英文证明,并携带上述证件、材料,到人事科办理;
4.如他人代办,需提供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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