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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请(销)假

作者: 林沛峰   审核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5-29


  

  1.教职工根据《盐城工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盐工办[2014]26号)文件精神,如实填写《盐城工学院教职工请假(销假)单》、《教职工长期病假审批表》,按文件规定程序权限审批;

  2.请学术假。个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请学术假审批表》经所在学院签字盖章,报组织部核批,并交人事处备案。

  3.以上表格可在人事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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