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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开曝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2022.08.30)

作者: 教师工作部   审核人:    信息来源: 教师工作部    发布时间: 2022-08-30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党和国家高度肯定,学生、家长和社会普遍尊重。但是,也有个别教师放松自我要求,不能认真履职尽责,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损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

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第七批—第十批)

一、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七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日前,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七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8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都受到严肃处理,反映出各地各校深入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旗帜鲜明查处师德违规问题的坚决态度,同时,反映出当前仍有极个别教师理想信念缺失、育人意识淡漠、法纪观念淡薄,对学生造成严重伤害,对教师队伍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这8起案例分别是:

1、河北省沧州市华北油田某学校教师曹某某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曹某某先后收受学生家长海鲜、茶叶、水果等物品及现金1000元。曹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曹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送礼学生家长职业为中学教师,同样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给予其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的处理,取消当年评奖评优及职称评定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2、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2名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问题。孙某、刘某某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有偿补课,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孙某、刘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调离教师岗位并调离原单位,不再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将违纪所得上缴财政。当地县政府对县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约谈,对学校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县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分管领导作书面检讨。全县开展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薪排查整治,全市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

3、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某幼儿园3名教师虐待幼儿问题。2021年6月,张某某、金某某、刘某某在保教保育中存在虐打幼儿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张某某因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刑事拘留;金某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金1000元;刘某某因涉事情节较轻,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处罚。3名涉事教师已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该幼儿园园长、副园长被依法作出撤销任职资格、教师资格的处理。该园被暂停办学资格并要求作出整顿。

4、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唐某发表错误言论问题。2019年2月,唐某在课程教学中发表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唐某撤销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的处理。学校对其所在学院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5、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师王某某性骚扰学生、学术不端等问题。2018年10月,王某某违规参加由学生支付费用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期间存在性骚扰学生行为,且存在论文抄袭造假情况。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第七项、第九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学校党委对其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成都体育学院教师邓某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2015年4月至2018年9月,邓某某与他人长期保持婚外不正当关系。邓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邓某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取消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资格和研究生导师资格。责令其所在学院党政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取消学院党总支书记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7、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师芈某学术不端问题。2021年1月,芈某出版的专著抄袭国外作者作品。芈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调离教学岗位,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及三年内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学校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学院内部开展批评教育。

8、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王某某学术不端问题。2020年5月,王某某发表文章因涉及作者身份、虚假同行评议、文章抄袭等行为被杂志社撤稿。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警告处分,撤销当年取得的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取消三年内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资格,追回因职务、等级晋升已享受的相应工资待遇;撤销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学术奖励,追回相应科研奖励经费。

2021-08-25 来源:教育部


二、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八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日前,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八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8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都受到严肃处理,反映出各地各校深入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旗帜鲜明查处师德失范问题的坚决态度,同时,反映出当前仍有极个别教师理想信念缺失、育人意识淡漠、法纪观念淡薄,对学生造成伤害,影响教师队伍整体形象。这8起案例分别是:

1、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潮宗街小学教师欧阳某某有偿补课问题。2018年起,欧阳某某为其亲属开设的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并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欧阳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欧阳某某作出辞退处理,并在全区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2、福建省福州市华伦中学多名教师参加学生家长付费的宴请及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7月,该校陈某等9名教师参加初三毕业班学生聚餐,并收受了价值人均400多元的礼品,费用均由学生家长分摊,事后退还了礼品和餐费。该9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取消该9名教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降低年度绩效考核等次,对其中1名党员教师给予诫勉谈话,对其他8名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对分管校领导和年级负责人作出停职处理。

3、贵州省余庆县龙溪中学多名教师体罚学生问题。2020年11月,该校田某等5名教师在教育言行不当及早恋的多名学生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惩戒过当。田某等5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田某等5名教师记过、警告处分;对学校相关领导和教育局负责人分别给予免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

4、广东省连南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蓝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01—2006年及2014年,蓝某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金5万余元,为其妻子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蓝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蓝某某留党察看、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对学校相关领导和教育局负责人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处理。

5、中南大学教师陈某性骚扰女学生等问题。2013—2017年间,陈某先后出现性骚扰女学生、向学生索要并收受礼品、在课堂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等行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四项、第六项、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

6、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谢某某学术不端问题。谢某某通过网络联系中介公司对其拟投稿论文进行润色和论文代投。2020年2月,因内容与别的期刊论文内容重复、虚构通讯作者等原因,该论文被编辑部撤稿。谢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谢某某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追回其利用被撤稿论文所获得的科研奖励。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

7、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师谢某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2021年3月,谢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某在校女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谢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谢某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并取消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年考核评优资格。

8、九江学院教师朱某某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问题。2021年4月,朱某某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散布不良信息。朱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朱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

2021-11-30 来源:教育部

三、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九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日前,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九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7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均已受到严肃处理,反映出各地各校深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明底线红线,严肃查处师德失范问题的坚决态度。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2022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教育战线要严把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持续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师德教育尤其是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完善师德激励、奖惩、考核制度,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招聘引进、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等相关工作首要要求。对师德失范行为从严依规处理,对师德失范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依法撤销或丧失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清除出教师队伍。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压实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主要负责人责任,以有力举措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7起案例分别是:

1、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师乌某性骚扰学生问题。2018年9月,乌某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2021年9月,乌某被该学生举报并查实。乌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乌某开除党籍处分,岗位等级由三级教授降为九级科员,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作出检讨。

2、安徽农业大学教师高某性骚扰女学生、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问题。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高某多次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此外,高某还存在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的行为。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高某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责令其所在学院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3、浙江省金华市湖海塘中学教师李某、金华市第四中学教师杨某某、邵某某有偿补课问题。2021年7月,李某、杨某某、邵某某参与校外违规有偿补课。该3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处理,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杨某某、邵某某警告处分和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处理,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学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降低2020学年学校发展性考核档次。

4、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职业中专教师李某某教师资格证造假问题。2021年10月,在教师资格注册过程中,发现李某某在2016年11月的教师资格注册时提供虚假材料。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八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调离教学岗位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

5、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武罗学校教师姚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1年10月至11月,姚某某多次对学生进行体罚。姚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姚某某作出解聘处理。对武罗学校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学校负责人作出相关处理。

7、海南省东方市思源学校副校长符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1年11月,符某某对3名欲翻墙出校游玩的学生进行体罚,惩戒过当造成学生受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符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符某某撤销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处分,免去副校长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从十级降至十一级。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检讨。

7、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圣克弗斯幼儿园教师宋某发表错误言论问题。2021年11月,宋某在网上发表涉疫情防控错误言论,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宋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宋某开除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要求其所在幼儿园限期整改,对幼儿园园长进行批评教育。

2022-04-11 来源:教育部

四、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九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中新网8月30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7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均已受到严肃处理,反映出各地各校在深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并严肃惩处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常态化开展师德教育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让每一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努力学习和践行“为人师表”,做“经师”和“人师”的统一者。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要求,贯穿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招聘引进、考核评价、评奖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干部选任、申报人才和科研项目计划等教师管理全过程。对师德失范行为从严依规处理,对师德失范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依法撤销或丧失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清除出教师队伍。不断夯实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有关负责人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打通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附:

一、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城南小学教师成某某吸毒问题。2020年7月,成某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成某某开除党籍和撤职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给予其所在学校校长和副校长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处理。

二、江西省豫章师范学院教师尹某某学术不端问题。2020年12月,尹某某在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涉嫌抄袭他人论文中的实验内容和实验结果,于2021年8月在该期刊发表致歉及撤稿声明。尹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尹某某警告处分,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等方面资格。

三、南开大学教师李某某违规使用经费、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2008年至2013年期间,李某某违规支出9项差旅费,学校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退还报销经费。2020年至2021年期间,李某某存在与学生不正当关系。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作出解聘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古统小学教师覃某某猥亵学生问题。2021年4月,覃某某猥亵多名女学生,被刑事拘留,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覃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覃某某开除公职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学校校长和有关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

五、江苏省宿迁市苏宿园区翰林阁幼儿园教师陈某某虐待幼儿问题。2021年10月,陈某某在保教保育过程中态度恶劣,存在虐打幼儿行为。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某开除处分。给予其所在幼儿园园长诫勉谈话处理,给予保教主任和教研主任警告处分。

六、山东省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李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1年11月,李某某(辅导员)在对3名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过程对其进行体罚,其中2名学生为轻微伤,李某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开除处分。给予其所在二级学院院长警告处分,给予学院有关负责人诫勉谈话处理。

七、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第二中学教师马某体罚学生问题。2022年5月,马某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体罚。马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马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给予其所在学校校长和党总支书记警告处分,对其所在县教育体育局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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