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盐城工学院“2311”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盐工发〔2018〕18号)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2311”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黄海团队(4个):于小娟、李强、周临震、蔡照胜;
黄海学者(7人):刘水平、许剑光、杨秀丽、吴其胜、余晓红、奚新国、薛长峰;
黄海精英(14人):王路珍、孔粉英、田灿荣、刘飞、刘玮、肖立、林萍、周天池、郑雷、姜瑞雨、姜翠凤、诸华军、崔立强、焦微玲;
黄海新秀(23人):王金山、冯大千、冯伟、吕伟欣、刘超、李争光、李娜、李雷、杨涛、吴修强、邱成春、邱海龙、张新疆、邵星、岳鹿、周薇、孟灵灵、段文勇、洪捐、贺盟、顾国庆、郭庆园、樊乐乐;
二、考核内容
学校对培养对象实行中期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管理机制,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等。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1.按照《盐城工学院“2311”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培养对象认真填写《盐城工学院黄海系列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附件1,一式一份),同时附本人培养期内取得的论文论著、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于9月18日前送至相关教学单位(部门)。
2.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相关学科教授为主体的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应不少于5人。考核小组针对培养对象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给出部门考核等次。9月25日前将签署意见以及专家签名的《考核表》及《盐城工学院黄海系列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上交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601室)。
3.人事处、人才办将报送材料汇总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考核对象目标责任书及其总结报告进行考核(黄海学者、创新团队须汇报答辩),确定中期考核等级,并将考核结果和建议反馈给培养对象及其所在部门。
特此通知。
人事处、人才办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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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盐城工学院黄海系列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汇总表.xls】已下载次